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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机关干部依法使用国际互联网,切实保障网络安全,大力推行电子政务,进一步提高办公水平和工作效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事部门实际,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推行电子政务。提倡机关干部对人事业务等工作进行计算机化处理和网络化处理,充分利用电子邮件、数据共享等网络工具,开展公文传输与处理、信息统计、人事管理等网上办公活动,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二、实行固定计算机上网。机关各科室只配备一个互联网接入点,接入一台固定的计算机。
三、规定上网时限。机关互联网主要是为人事工作服务,网络信号原则上采取工作时间开通,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关闭的方式进行管理。
四、依法使用互联网。上网人员必须遵守互联网管理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自行浏览、发布和下载有关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确保信息网络安全。各科室对涉密信息(文件、资料等)要妥善保存并备份,防止在互联网上因计算机病毒和网络黑客入侵而造成信息泄密或丢失。
孝感市人事局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