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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应城市出台了《应城市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对乡镇干部工作职责、身份管理、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
乡镇干部的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分类管理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要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创建
“五好”乡镇党委和“团结、廉洁、创新、实干”好班子活动,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等。
《办法》还对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值班制度、住宿制度、联系点制度进行了详细说明。
《办法》要求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乡镇党委要明确乡镇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乡镇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并按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绩效挂钩,对此进行了细化说明。
《办法》建立了乡镇干部实行末位待岗制度、建立交心谈心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工作日志报告制度、推行乡镇干部任期制和轮岗制、实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双审”制度、落实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管理制度。
《办法》出台有利于加强乡镇干部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工作落实的总体要求,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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