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07-04-15 18:20:44

    一、在考前20分钟,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迟到 30 分钟不得入场,开考 30 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除开卷测试专业的应考人员可携带有关工具用书外,其他应考人员只准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

    四、考试 铃响后开始答题,一律按要求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在试卷上答题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用其他颜色笔或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五、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与所考专业类内容不符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要保持考场安静,应考人员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考场内禁止吸烟。

    七、尊重考场工作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离开考场,应考人员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按测试专业名称和座位号对号入座,否则后果自负。十、严禁将手机、呼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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