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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接待、会务、文印、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机要档案、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 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综合性人事政策规定及配套措施,监督检查人事政策 法规执行情况;组织人事政策法规宣传和人事行政科学研究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承办人事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人事志的编撰、《孝感人事》的编印和人事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爱国卫生、环境绿化、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二级单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和二级单位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保密、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调配科(挂孝感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研究拟定全市人事人才事业发展和人才结构调整的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宏观调控措施;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市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审批工作;综合管理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的鉴证备案以及闲散科技人员的录(聘)用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计划管理和招收、调配的审批工作;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承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和中小学校教师的调配工作;编制专业技术骨干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家属“农转非”计划;研究拟定人才流动政策规定,指导全市人才流动、人才引进和人才市场建设;参与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负责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及基层单位的选派选调工作;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事宜;办理市直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选调工作人员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复员退伍军人和退役运动员的安置计划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办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代理和人才测评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法规,制定和完善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和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纪律、奖励、惩戒、回避、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定市直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方案并负责全市的协调、指导工作;综合管理市直国家公务员职位的设置并负责相关非领导职数的审批;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包括市级劳动模范);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全市性表彰、奖励活动以及审核推荐上报省、部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办理受表彰人员待遇的确定和有关审批工作;承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市政府批准任免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手续;负责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市直政府系列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承办市直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新进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和审批工作; 负责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的考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制订全市跨世纪人才工程、企业人才开发和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专家及市级各类专家的组织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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